《另一半中国史》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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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和地理位居文科之列,但男生对这两门学科好像有着天生的好感,我也不例外,这次拿到书单,马上被这本书的名字所吸引——《另一半中国史》,好奇心驱使着我借来一读。

翻看目录,明白了这本书所讲的“另一半”的中国史,与之呼应的是我们更为熟知的那一半——主流民族的中国史、妇孺皆知的“唐宋元明清”主流朝代的中国史,这一半的历史不消说各种正史、野史与演义,单是对二十四史注解、研究、延伸的著作也早已是汗牛充栋。而这“另一半”的中国史是被我们选择性忽略了还是主流历史的提供者选择性地替我们略过了,我觉得两者都有:一方面就我自己而言,看秦王扫六合这样波澜壮阔的大国崛起总是让人心里感到豪情万丈,再辅以唐诗宋词的文学高峰,好像文治武功就全了,甚至从万国来贺的天朝上国一路“跌停”至屡败屡战、屡战屡败的满清,也因为时间上已步入近代而让感情上也多了几分亲近,就像看自己公司的足球队在比赛——虽然水平比专业的差了不止一星半点儿,但终敌不过眼熟有感情,看得也是津津有味;与此相对,对于魏晋南北朝、五代十国,可能是牵扯的民族、政权过多,分了合了,给人灰色的色调和压抑的感觉,常使人因为脑力所不及而彻底放弃探究。另一方面,大多数人接触最多的历史材料就是历史课本,细想一下,我们的历史课本上有大片大片的留白:一句“安史之乱”好像唐朝就翻篇了,其实唐亡还是150年之后的事呢,这150年发生了什么大多数人都一无所知;而《另一半中国史》开篇第一章讲的“匈奴”在大多数人心中的首次亮相好像是为了衬托汉朝的强悍突然被扔进了历史课本,成为了“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的最佳配角,这出戏虽然不像“手撕鬼子”这样无厘头,但匈奴始终是背对着观众的,虽然不知道匈奴单于有没有像陈佩斯那样强烈的将脸转过来的欲望,但背影看久了反倒是观众心里痒痒的。

这本书给了匈奴及其小伙伴一次当主角、上春晚的机会。

开篇第一句话“这是一个像秦始皇的身世一样古老的疑问”,既让人陷入沉思,也营造出一幅苍凉的画面,这也是大多数人对于匈奴的印象吧。太久之前的历史本就不容易有亲近感,而汉朝与匈奴的战场描述又总是“胡沙九月草已枯”“寒山徒草草”这样的诗句。而这本书让人感觉到了苍凉中的温度,这既是文字功力使然,也是详实的细节所致,时间轴的推进和人物(或者民族)的形象是饱满而又有差异的,以至于当我读到“冒顿剁下这位仇人的脑袋,做成了自己专用的尿壶”时竟然“会心一笑”,时间抹平了残忍,快意恩仇时的莽撞与可爱跃然纸上——本来除了那个“碗大的疤”之外头上还有七窍,这么一想这个尿壶的功能属性实在是太差。

而回族是我及我身边的大多数人接触最多的少数民族,看到身为新泰人的作者写的家乡山东的回回村落,自然想起了我在泰安读高中时身边的回族村落——常见姓氏有杨、米、金,还未成年的我们对身边的回族同学多有窥探之心,后来才意识到我的这份猎奇更包含着对于有着虔诚信仰的人的敬重。回民对信仰的虔诚、独有的生活习惯好像与其卓越的经商天赋格格不入,在很多人眼中,商人应该是四处取巧八面玲珑入乡随俗的,但一深究,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商帮——潮商、徽商、晋商无不是保持了自己最原始的特色;世界范围内公认最会经商的民族之一犹太人,能在灭国1900年之后重新建国、保持民族的文明不断不衰,不得不让人感叹,能成事、方得始终的人终究是那些有初心、不忘初心的人,而随波逐流的人也许能一时弄潮但终被巨浪掀翻。

《另一半中国史》让我很自然地想起托马斯·索威尔写的《美国种族简史》,里面写了美国这个移民国家各民族的到来、奋斗以及民族之间的合作与斗争,对照阅读,会发现与其说历史是有迹可循的,不如说民族的发展史甚至历史本身很多时候是“不得不”的产物。匈奴的南犯,既是对中原的觊觎,更是生产力低下靠天吃饭又吃不饱的不得已;宋朝与辽国的澶渊之盟,是武力威慑的结果,更是权衡利弊之后不得已的妥协——不见得打不赢,只是伤筋动骨打赢了又如何。马克斯·韦伯说过:“人是悬挂在自己编织的意义之网上的动物”,而各种不得不做的决策前的思前想后只是因为决策者想确定一下这张意义之网能否担得起决策的重量,决策总是要作出的。当然这个“不得不”很少是一种单一力量,多是各种力量角力产生的合力,裹挟着人和民族——合力向上时则喷薄而出,合力向下时则泥沙俱下。“不得不”并不是否定了人的主观能动性,恰恰相反,它鼓励的是各民族利用现有的条件充分发展,正如《美国种族简史》推荐词里写的“种族成功的唯一出路是将自身传统优势发挥到极致,并坚持不懈地适应和改进”。在极端保守主义甚嚣尘上的今天,以“政治正确”之名所行的对所谓弱势群体、弱势种族的各种过度保护无疑是不具有历史眼光的。


周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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